一、做好书法、美术、摄影的业务创作工作;
二、负责制订全年书法、美术、摄影、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实施各类培训计划;
三、搞好全市书、美、摄创作的普及和提高,举办各类展览、宣传活动并选拔推荐重点、优秀作品参加各级各类展示比赛;做好各类文化活动的摄影、摄像等工作;
四、实施单位公益性免费开放,美术、书法下基层、指导、免费对社会群众授课;
五、承担书画下基层、进社区文化惠民等活动。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