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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单位 探索建立理事会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6/24 10:46:37  浏览次数:1811   

各区(市)文化馆:

为贯彻落实中央《加快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进一步推荐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山东省文化厅和市文广新局部署,现就我市文化馆理事会制度有关事项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及理事会决策制度建设,是探索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有效手段。按照省文化厅和市里的部署,今年内要完成我市区(市)公共文化事业单位的理事会制度建设工作。全市文化馆要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营模式,要突出专业管理和民间参与,探索在现代管理制度下,加强公共文化事业单位的决策、管理能力,发挥并提升文化馆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服务效能,给公众带来更多的文化实惠。

二、工作进度

各区(市)文化馆,要围绕此项工作加强调研,在结合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同时,认真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方案。各区(市)文化馆于9月前完成调研、出台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各区(市)文化馆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制定详细的方案。要在推进理事会制度建设的同时,确保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希望各区(市)文化馆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加强交流,稳步推进,为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做不懈的努力。

                             

 

枣庄市群众艺术馆

201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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