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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枣庄市第四次全国文化馆 评估定级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5/21 10:48:25  浏览次数:1795   

各区(市)文化馆:

按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函【2015125号)要求,为保证我市参加评估定级工作顺利开展,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我馆决定举办全市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培训班。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5525,上午900培训。

二、培训地点

枣庄市群众艺术馆(二楼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一)对评估定级标准进行解读;

(二)对评估定级软件系统应用进行讲解与操作实践。

四、参训人员

各区(市)评估定级工作分管领导1名,具体软件系统操作技术人员1名。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于程昊 18606375000

任泽宇 18766667713

 

 

 

                           枣庄市群众艺术馆

                         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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