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文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艺术)馆、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群众艺术馆服务群众的作用,枣庄市群众艺术馆坚持“免费培训,公益服务”的原则,着眼让普通百姓“享受文化、提升素质”,将继续开展一系列普及型群众文化艺术培训。
2015年下半年我馆继续开展电子琴、素描、提琴、舞蹈、国画、声乐、吉他、曲艺等馆内培训课程,并有京剧、豫剧、柳琴、葫芦丝、合唱、管乐等免费开放的团队在馆内活动。文化馆联系群众最为广泛,覆盖面广、社会性强、影响力大,既有特殊性又有综合性,文化馆所提供的群众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特殊功能,是其他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不可取代的。我们将更好的行使文化馆的职能服务群众,丰富广大群众的精神生活。
枣庄市群众艺术馆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