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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变更事宜的公告 |
| 发布时间:2021/5/31 9:28:54 浏览次数:5122 | |
经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同意,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我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于2021年5月31日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分别为:1. 名称由枣庄市文化馆变更为枣庄市文化馆(枣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 举办单位由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变更为枣庄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枣庄市文物保护传承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及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枣庄市文化馆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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